关键词 |
芜湖高空作业培训,苏州高空作业证考试培训,宿迁高空作业证操作证培训,舟山高空作业证操作证培训 |
面向地区 |
高处作业证是由国家应急管理局颁发,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我们都称之为高处作业,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师傅们,是要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然后考试合格后,再由应急管理局颁发高处作业证,这个是属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过考培获取证书的师傅们才可以参与相关高空作业工程的资格。
、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凡高空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拦、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备是否牢固、可靠。
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
高空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高空作业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时,应经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时停止作业。
154~220kV带电跨越架拉绳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0)m。
登作业:即借助建筑结构、脚手架、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由于没有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只能在可借助物上作业,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
悬空作业:即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其特点是操作人员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作业,危险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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