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结构,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工作原理视频,泡沫灭火装置矿用,移动式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图片 |
面向地区 |
材质类型 |
钢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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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剂类型 |
泡沫灭火剂 |
材质 |
钢 |
主要适用范围 |
施工现场 |
将燃烧盘放在地上,调平;调整好标准泡沫枪的位置。标准泡沫枪应水平安放,燃料液面1 000mm±50mm,与燃烧盘的距离以泡沫射流击在挡板中心位置上为准;
在燃烧盘中加入100L±2L燃料;
加完燃料5min内点燃燃烧盘中燃料。火焰布满燃烧盘时为预燃开始,预燃时间为60s±2s;
施加泡沫180s±2s。如果火焰能够熄灭,记录灭火时间;
停止施加泡沫300s±2s后将装有2L±0.1 L燃料的抗烧罐置于燃烧盘中央并点燃。观察抗烧情况,四分之一燃烧盘面积着火时即为25%抗烧时间。
除了下述条件外,其他条件同本标准5.7.5.1b)。标准泡沫枪位置应使泡沫中心射流直接落在距远侧盘壁1 000mm±100mm处的燃料表面上;
施加泡沫时间为180s±2s。记录灭火时间。如停止施加泡沫后火焰没有熄灭,可等待观察火焰是否熄灭,如果火焰熄灭,记录灭火时间。在施加泡沫结束至抗烧试验开始时,允许盘中有水平尺寸总和不大于500mm的闪燃火焰存在。施加泡沫允许短时间停顿,停顿时间应记入总施加泡沫时间。
25%抗烧时间的试验步骤按本标准5.7.5.1b)。
AFFF/AR对水溶性液体燃料的灭火试验
a)仪器、设备、材料
按GB 15308-94中5.7.8.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或者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中如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出厂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项目时。
;检验结果判定
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的结果符合本标准第4章相应规定的要求。如有一项不合格,应重新从两倍数量的包装中取样。复验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根据灭火试验的结果,按本标准4.2中表2和表3的规定确定泡沫灭火剂的灭火性能级别。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判 ;定 ;条 ;件
pH值
温度处理后测定值与温度处理前测定值的差值超出±0.5
发泡倍数
温度处理后测定值超出温度处理前测定值的±15%
泡沫25%析液时间
温度处理后测定值超出温度处理前测定值的±20%
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是一种多功能环保型泡沫灭火剂,由碳氢表面活性剂、氟碳表面活性剂、抗燥剂、助剂、极性成膜剂、稳定剂、抗冻剂、防腐剂、发泡剂等配制而成。按与水体积混合后的混合比,分为3%AFFF/AR (泡沫灭火剂3:水97)和6%AFFF/AR (泡沫灭火剂6∶水94)两种。保质期为八年,其中抗溶性成分有效期两年,两年后只可以作为水成膜灭火剂使用。
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喷射到燃烧的油类或极性溶剂上时,泡沫能迅速在油类或极性溶剂表面动散开并向尚未直接喷射到的区域扩散,并在油类或极性溶剂表面上形成一层封闭性很好的水膜,隔绝油类或极性溶剂与空气的接触。泡沫中的抗溶成分,能有效防止水溶性溶剂吸收泡沫中的水分,从而保护了泡沫。靠泡沫和保护膜的双重作用扑灭火灾,提高了现场灭火的效率。
水成膜抗溶泡沫灭火剂用于较高温度下的油类灭火,并适用于"液下喷射"灭火。它具有水成膜泡沫灭火剂的灭油类及石油产品等非水溶性物质的火灾特点外,还具有优良的扑救醇、酯、醚、醛、酮、胺、酒精等水溶性可燃液体的火灾。也可作湿润兼渗透剂扑救A 类火灾,具有通用性灭火效果。广泛应用于大型化工企业、石化企业、化纤企业、溶剂厂、化工产品仓库及油田、油库、船舶、机库、汽车库等单位和燃料易泄露的场所。
液上喷射泡沫产生器,宜沿储罐周边均匀布置。
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设置在防火堤外,其出口管道应设置取样口。
第五节阀门和管道
当泡沫消防泵出口管道口径大于300mm宜采用电动、气动或液动阀门。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泡沫和泡沫混合液的管道,应采用钢管。管道外壁应进行防腐处理,其法兰连接处应采用石棉胶垫片。
出口背压宜为零或负压。当进口压力为0.7-0.9MPa时,其出口背压可为0.02-0.03MPa;
吸液口不应泡沫液储罐低液面1m;
比例混合器的出口背压大于零时,吸液管上应设有防止水倒流泡沫液储罐的措施;
安装比例混合器宜设有不少于一个的备用量。
当采用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进口压力应为0.6-1.2MPa;
当采用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泡沫液的进口压力,应大于水的进口压力,但其压差不应大于0.2MPa。
当采用管线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应将其串接在消防水带上,其出口压力应满足泡沫设备进口压力的要求。
主营行业:消防器材 |
公司主营:轻便消防水龙,轻便水龙,消防轻便水龙,轻便水龙卷盘--> |
采购产品:消防配件 |
主营地区:福建省南安市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注册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6-08-04 |
员工人数:小于50 |
经营模式:贸易型 |
最近年检时间:2018年 |
登记机关: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销售: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及配件、消防电子产品、水暖器材、阀门、五金配件、防火材料及配套产品、气体灭火系列、防火涂料;消防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消防产品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邮编:362000 |
公司电话:595-86296085 |